该项目通过工业化生产装置,将农林剩余物 (果木、林木等) 资源有效利用,生成生物木炭、植源提取液和木燃气等增值产品,将大自然中无法降解处理的这些农林剩余物,完全“变废为宝”,既解决了环境污染问题,又可让项目运营企业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项目投资回收期约2-3年。
“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是实现绿色环保、循环经济、发展区域新经济的一条有效途径,列入国资委编制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鼓励类”项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陆续下发了针对该行业项目的一系列国家支持鼓励政策。
1.生产工艺技术
该项目以农林剩余物 (果木、林木等) 为生产原料,经过切块、烘干、干馏热解、冷却、分离、净化等工序,通过蓝星自主研发的“连续式炭化炉干馏技术工艺”生产,生成生物木炭、植源提取液和木燃气等增值产品,实现“变废为宝”。
该项目从原料收集利用,产物加工提炼,产品精制到产品市场销售,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循环利用模式,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整个工艺过程中做到“吃干榨净”,真意义上达到废旧资源“无害化”、”循环化”、”减量化”处理,实现闭环式的环保循环经济。
1.1生产工艺流程图
1.2项目产业链图
2.产品应用领域
生物木炭:可用于工业硅、铜等冶炼还原剂;民用烧烤、取暖燃料;除醛吸附剂;炭基肥、土壤改良剂等。
植源提取液:可精制成除臭剂、杀菌消毒剂,应用在养殖场、垃圾场/站、工厂污水处理等领域;作为杀虫剂可用于蔬菜、花卉和果树苗木上;作为叶面肥促进花卉、农作物生长;可与木炭混合制成炭基肥,用来保持土壤水分,调节土壤酸碱度,促进植物根系生长以及高原植被修复等。
木燃气:项目自用循环供热,也可为新农村社区集中供气、供暖,也可以利用燃气发电提供分布能源。
3.项目符合国家环保产业政策
4.项目优势
(1)拥有多项技术专利(发明专利ZL 2012 1 0375834.1、ZL 2012 1 0376300.0、ZL 2012 1 0375811.0;实用新型专利ZL 2012 2 0510231.3、ZL 2012 2 0511575.6)。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自主研发“连续法炭化炉生产工艺技术”,公司拥有该项目技术完整知识产权并获取多项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项目以EPC总承包方式,为运营企业提供该生产技术工艺包以及项目设计、设备制造、安装、调试以及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等全方面服务。
(2)符合国家“鼓励型产业目录”申报项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出台一系列鼓励政策。该项目“无害化”处理掉大量农林剩余物,避免了二次环境污染,符合国家固炭减碳和“碳中和”环境政策;整个生产流程做到将农林剩余物“吃干榨净”,生产过程实现“环保、零排放”。
(3)将农林剩余物通过“连续法炭化炉生产工艺技术”效率转换,生产的生物炭、植源提取液等产品应用广泛,市场需求潜力巨大,完全变废为宝,实现了生物质资源的“循环可持续利用”。
(4)木燃气产品除作为项目自供能源外,多余部分还可用于燃气发电,外输给工业园区或周边社区供气、供暖,在获得经济收益的同时,产生的社会效益。
(5)该生产装置占地面积小,生产环节紧凑,实施DCS自动化控制。年处理农林废弃物2x10000吨标准两条生产线项目占地规划约50亩(一条线占地约30亩)。
(6)原料资源丰富、公用工程消耗少、项目投资见效快。适合在有丰富果木、林木资源的县域及乡镇区域;自有土地、厂房企业寻找新的投资项目;适合企业转型升级。项目投资回收期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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